多部门联合监管学校卫生工作制度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4-06-22 09:43:06
    一、市教育体育局、卫生局、卫生执法大队、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,共同做好联合监管工作,每年组织联合督查4次以上。
    二、联合监管的主要任务:
     1、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学校卫生监管的法律法规或工作部署。
     2、完成学校卫生监管联合督查工作。
     3、检查、督导学校卫生状况,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落实。
     4、根据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,不定期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。
     5、调查处理学校卫生工作事故,追究事故中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     6、共享学校卫生工作督查信息,协调、处理相关事务。
     7、各学校在接受各级卫生监管等相关部门检查时应予以配合,同时应将接受检查的情况及时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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