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校非脱产学生毕业证书丢失补办毕业证明书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9-03 10:43:46
各位毕业生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及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14〕14号)等规定,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,经本人申请、学校核实后可出具毕业证明书。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现将补办毕业证明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所需材料
请准备以下材料,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:
(一)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电子及纸质照片
JPG格式,照片尺寸为宽480像素×高640像素,文件大小应小于40K。电子照片以“姓名+身份证号”命名。
(二)身份证扫描件
本人身份证正、反两面扫描件(或清晰照片)。
(三)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
下载并打印《毕业证明书申请表》(模板见附件),须由本人手写签名,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。
(四)原毕业证书复印件(如有)
如留有原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,请一并提供,有助于加快补办进度。
(五)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
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,https://www.chsi.com.cn),进入“学信档案”,选择“高等教育信息—学历信息”,申请并下载打印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 备齐上述全部材料。
2. 将材料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(具体提交方式、地点咨询继续教育部办公室)。
3. 学校审核通过后,统一制发毕业证明书。
4. 通知学生本人领取毕业证明书(或按约定方式寄送)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,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。
2. 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3. 毕业证明书发放后,原毕业证书即告失效。
如有疑问,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(联系电话:0317-8026003 张老师)。
特此通知。
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继续教育部
2026年9月3日
附件: 《毕业证明书申请表》(模板)
https://statics.czptc.edu.cn/uploadfile/2026/0903/20260903104613742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