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泊头职业学院饮水卫生管理制度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4-06-22 10:17:29
    一、学校必须向师生提供水质监测合格的饮用水。
    二、加强对水源的防护,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,水源地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。水井要建在室内并设有井盖,加固上锁;蓄水池要加盖、加锁,溢水口要加设防鼠网罩。
    三、自备水使用前必须消毒。采购消毒药品时,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药品的用途、生产日期、生产地址、保质期限、使用方法等。消毒完毕后应将消毒剂名称、使用量、加水量、操作人、时间等进行记录。
    四、饮用水管理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。
    五、定时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,学校要随时具备饮用水合格证明。
    六、使用饮水机向师生供应开水的学校要按要求定期进行清洗、消毒,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。采购的桶装水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、QS认证标志和检测合格报告。
    七、使用保温桶向师生提供开水的学校必须在保温桶上加锁,在供水处设置饮水安全警示标志。
    八、发生洪水、水源地附近喷洒农药或大型施工等情况后要密切关注水质变化,严防水源污染。

Copyright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   冀ICP备15024443号-1
地址: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光明街150号  邮编:062150
http://www.czptc.edu.cn  建议您使用1024×768及以上分辨率